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是经国家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法律咨询中心。为了解决人民没钱打不起官司,和花钱打不赢官司的后顾之忧。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代理当事人委托律师,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人担保的情况下,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律师出去办案的交通食宿费必须先交)。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规定如下(以合同为准):
一,交看案件咨询费。
能不能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和代理费多少钱,必须要仔细看完案件资料后才能确定的。因为我们实行先代理后收代理费和免费咨询后,有很多有理的无理的好奇的人都来或打电话咨询,我们无法一 一接待。即日起,网上和电话咨询的(看案件资料需要时间)每个案件收咨询费一千元,视频或现场咨询的每个案件收咨询费二千元。咨询收费是为了防止无理告状的,我们仅做确实有理的案件,现在交的咨询费是否代理都不退,胜诉后可以从代理费中扣除。
二,咨询后,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和有资产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先代理后收代理费的委托代理合同。
三,结案后,按照标的额的百分之十五左右比例交代理费。
能接受以上条款,请先交咨询费(看案件资料需要时间)并把案件的经过情况和诉求理由写一下、和裁判过的文书和证据的复印件用快递寄来,是否代理均不退,做成电子版发来也行。
收款单位: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
汇款账号:111505010400115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庙城支行。
中心网址: www.bjzgfl.com 。
咨询电话:01066182388。
手机微信:13683233288。
电子邮箱:13683233288@139.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法大厦B218室中公法律收(中国政法大学北门对面)。邮政编码100088。
注意:
1.没有预约的概不接待。
2.要求代理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信访局、各部委、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网、新华网、法治网、央视网、新浪网、网易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等有关政法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需要另交劳务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后才能代理)。
3.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允许做风险代理:(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五)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但以上案件和申诉的案件可以分期支付代理费(以合同为准)。
陈中华
陈中华,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医学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医药研究院院长、北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北京中科创新国际医院院长、北京医大中西医结合医院疑难病专家门诊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国际部顾问、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部顾问、北京中雄律师事务所顾问部主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咨询电话: 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法律顾问:黄太云
黄太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律系。中国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先后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咨询电话: 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法律顾问:杨立新
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澳门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现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咨询电话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法律顾问:李文燕
李文燕,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一级警监、刑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北京大学法学院聘请的刑法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咨询电话: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法律顾问:卞修全
卞修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先后就读于安徽大学、南开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先后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法律顾问。咨询电话: 010-66182388、手机微信:13683233288。
陈中华
陈中华与联合国大会主席克勒希·乔鲍
陈中华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陈中华与德国总统克里斯蒂安·武尔夫
陈中华与毛里求斯共和国总统阿米娜·古里布·法基姆
陈中华与克罗地亚共和国总统伊沃·约西波维奇
陈中华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总统博鲁特·帕霍尔
陈中华与芬兰共和国中间党主席、总理玛丽·基维涅米
陈中华与马达加斯加共和国驻华大使让·路易·罗班松
陈中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长刘精松将军
陈中华与国防大学联合指挥与参谋学院政委郭尊先将军
陈中华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
陈中华与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
陈中华与中央军委办公厅主任、法制局局长曹育民将军
陈中华与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李文燕
陈中华与公安部副部长、中国警察学会会长黎虹
陈中华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秀杰
陈中华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晨崧
陈中华与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长、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
陈中华与司法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长、工会主席杜京来
陈中华与司法部普法万里行推进委员会执行秘书长张志国
陈中华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行政庭庭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
陈中华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部常务副主任杨国栋
陈中华与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立法专家崔建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组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杨立新
陈中华与全国妇联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顾秀莲
陈中华与农工党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
陈中华院长与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
陈中华与中国政法大学公正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卞修全
陈中华与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所长姚国建
陈中华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李居迁
陈中华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
陈中华院长与中国国家卫生部部长高强
陈中华院长与中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庆生
陈中华院长与中华医学会党组书记、中华国际医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宗淑杰
陈中华与全国政协常委夏日,全国政协常委徐更生、国家保密局局长戴生龙
《人民日报》海外版主编韩雄亮,毛泽东主席警卫员、工人日报纪委书记李耿成